出處:女主人的沙龍
作者:草莓圖騰
分手後的友誼<加長版> 下***

分手後的友誼〈加長版〉下

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他,他是我少女時期憧憬的對象。高中時期的某個夏季,每次午飯完畢,別的女孩總是三五成群,邊走邊吱吱喳喳的討論著前一夜的連續劇情,或 是哪個小生/演員/歌手最可愛,我通常是一個人,慢慢的,緘默的走回山上的教室。南國熾烈的陽光曬得使人皮膚發痛,燦爛得令人昏眩,穿越樹蔭灑下無數金色 和綠色的影子,他的腳步聲和別人都不同,特別輕快昂揚,偶爾擦身而過,我也曾經暗暗用戀慕的眼光追隨他的背影。

開始約會不多久,我病了一場,併發性肺炎,居然咳出血來,V的全家輪流在醫院看顧,V媽媽每兩天燉一整隻雞湯給我進補,織了〈其實長得很可怕〉的粉紅色 〈!〉毛線帽子圍巾手套給我,每天逼迫我喝一杯杏仁霜沖生雞蛋〈那味道真的超級恐怖,又溫,又甜,又腥…〉,說是養肺顧氣管的,督促我吃藥、出門要戴口 罩、不准吃生冷、戒酒,管著我穿衣服夠不夠暖,吃得慢了還是稍微皺一下眉頭,V媽真的會老大一個爆栗打在我後腦勺上。一早出社會,我看過的白眼和冷臉非常 多,卻很少嘗到這樣坦率直接熱絡粗暴的關懷,馬上感動到覺得就此嫁入他家也是值得的。

受人點滴當湧泉以報,我在物質上極力回饋,時不時塞幾千塊菜錢零用錢給V媽,過年過節給伯母紅包絕不少於五位數,親戚小孩人人有獎,生日母親節更是不敢怠 慢,上門多半不空手,燕窩魚翅洋酒水果禮盒的,還到御木本挑選白金珍珠首飾給伯母,不過V媽嫌御本木珍珠「貴又不值」,珍珠又會黃掉,比較喜歡金子,沒問 題,五千塊台幣可以在銀樓打個粗闊碩大的麻將牌給她戴手上傲視鄉里,又便宜過御木本多多,大家都高興。

那以後我省悟到,適合御木本珍珠的媽媽,是我印象中自己的母親,並不是別人,我下意識的在V媽身上彌補我沒有能夠為自己母親做的一切,私心底我自己漸漸明 白,我愛上的不是V,而是V的整家人,那種我所渴望但是欠缺的「家人的氣味」,最理想的狀況其實是被他們收養,而不是嫁進去當媳婦。所以後來V換工作,被 他直屬上司狂追,他略一猶豫不決,我剛好藉機下台,非常非常誠懇〈而且很難得的真心誠意〉的告訴他:「我們總還會是朋友。」

男人並不是傻子,自己是否被徹頭徹尾的愛著,不會不知道,他其實對女上司也心動,於是略微惆悵的接受了我的友誼。V媽為之雷霆震怒,誓曰「只要我有一口氣 在那個野女人就休想進我家門檻」,三不五時打電話召見,喊我去吃飯,要我陪伴逛街〈註4.〉,我也盡量避開V會在家的時間,免得他左右為難,饒是如此謙卑 退讓識大體,女上司還是大吵大鬧砸爛醋罈子,打電話罵臭我之餘,對V媽亦無好臉色,還曾經半夜撲上他家門,披頭散髮撕心裂肺滾地哭叫〈註4.〉,驚動全街 坊鄰居,直鬧到有人報警方休。一邊是全家疼愛有加出錢出力笑臉迎人的青春少艾,一邊是潑婦罵街又大男生十歲有多的「老柴耙」,不用說他們自然交往不下去, 三個月就宣告完蛋大吉了。

V媽一直努力想再回到從前,把我們再湊回來成一對,可惜所有國王的人馬,也不能再把我跟V拼湊回來。臨出國之前,因為聽說加拿大天寒地凍,V媽買了幾件羊 毛衫給我,連壓箱底的厚重海軍大衣都翻出來叫我帶著,其實很重,很難看,而且我相信不會夠暖,可是我很馴順的乖乖帶著,不想V媽失望,上飛機以後才發現, V媽在夾裡的暗袋偷偷放了兩千塊美金。我熬得住被客戶侮辱被同事輕蔑,都不會有一絲情緒上的反應,這個意外的兩千塊美金卻挾著山洪暴發的威勢淹沒了我,十 七個小時之後抵達多倫多,我的眼睛還是腫的。

我去國多年,V媽仍然餘怒未熄,一直生氣兒子把她「好好一個媳婦氣跑」,V後來交往的女朋友多半是被V媽整跑的,直到後來我先結婚,V媽才終於死心,接受 我永無可能成為媳婦這個事實,V現在也結婚了,年輕可愛的太太誕下一個漂亮的女孩,我還從法國寄了賀禮回去,收到回音,全家都很高興,V媽時時叨念著我不 知道會不會又咳嗽生病、沒有她做的紅燒肉怎麼吃得下飯云云。

跟V來往也許是場誤會,但是約會一場,卻給我賺到了一個血親之外的家庭,這筆生意,做得過呀。

分手以後,不是完全不可以做朋友,只是必須是雙方均認同愛意無存而情誼仍在的狀況下,不是變心的一方為求脫身卸責,說出來不負責任的漂亮話,或是被棄的一 方試圖以退為進,掛羊頭賣狗肉,守在舊情人身邊,以青衫之交/ 紅粉知己的姿態出現,一邊暗中破壞人家新的戀情,一邊等候機會收復舊河山。

而且,還要他與妳的新伴侶〈甚至於家人朋友〉都有相同的共識才行得通,非常勞師動眾。

做M的朋友並不困難,他是個花心的浪蕩子,高大碩健金髮綠眼英俊瀟灑,曬得一身金棕色,多金多情愛玩樂,到蘭桂坊晃晃,女人簡直一車一車送上來供他挑揀, 他自己也很坦白,承認自己心不定,所以他的伴侶多半沒有話事權,就算半夜打電話去有女生咆哮,質問我是誰,我亦可以大大方方留下姓名請該女轉告M回電,不 過電話掛上後那一頭是否有人哭哭啼啼鬧自殺還是殺人,不在我關心/考慮範圍。

但是我們會分手,是因為他改變初衷〈註6.〉,堅持要我只能夠約會他,苦苦遊說我放棄加拿大學業去香港陪伴他,我反感訝異之餘少不得要問:「那我何以維生?我學業未竟國籍未到手,廣東話又識聽唔識講,到了香港難道討飯乎?」

「我會支付妳一切費用。妳人搬進我公寓就得了。」

我冷笑。「你包養我?」

「我賺的錢足夠我們優裕生活,妳大可以輕鬆渡日,逛街、購物、按摩、喝茶,做一切妳想做的事情啊。」

嘩,這個人根本不認識我,我要是甘心做被豢養的金絲雀,早在更年輕行情更佳時已經售出,還輪得到他?肯起早落夜打工上學、捱蘋果牛奶以付學費也不肯缺課的人,是荒野中振翅高飛的鷹隼,即使籠子金鑲玉嵌,錦衣美食怎麼比得上自由可貴?

「當你私人的娼婦?」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口氣愈來愈冰冷,對他的熱情以每秒鐘攝氏二十度的速度降溫中。「香港女人死光了嗎?你需要從多倫多進口一個去滿足你的需要?不能到蘭桂坊去挑選你的每月玩伴?」

「妳怎麼講話這麼難聽,我要妳來,自然需要負起相當責任,這不是很正常?」

年輕一點的、或是比較愛他的女孩可能就上當了,這樣貿然跑去依靠他,既無合約又無保障,光靠他眼下的新鮮感跟佔有欲,到時候他老兄膩了厭了,一聲對不起我錯以為我愛的是妳,再見珍重不送不送,老娘這下學業事業前途愛情通通泡湯,四大皆空,我才不上這種洋當。

況且,還可以如此理性分析可能之得失,我對M的感情輸送也很有限吧。

見我沉吟不語,M以為事成,愉快的計畫我抵達香港後的行程,自說自話:「妳的公寓在三十樓?那妳會喜歡我家,在三十五樓……」

「我沒有要去。」我的口氣寧靜平和。「事實上,我想我們也許還是當朋友就好………」然後給他五分鐘演講,闡明他是如何優秀我又是如何高攀他不起,為了大家 長遠的前途未來幸福快樂著想,只好忍痛讓他去另覓良匹,八拉八拉八拉,口氣無比傷感誠懇,如此這般結束掉原本很輕鬆愉快的約會關係。

跟S維持友誼就沒有必要,姑且不論他的伴侶是我們尚未分手時已經介入的第三者,曾經打電話來勒令我退位讓賢的,我恭敬不如從命,把男朋友拱手讓人,事後S常常遺憾我居然沒有提槍上馬跟其女友〈現在是老婆了〉決一死戰,神經病。

他老婆是斬草要除根那一型的,雖然勝利,卻非常疑神疑鬼,她並不相信我沒有打算把S弄回來,也拒絕相信我被「甩掉」並不怨恨,更加介意的是,我這個討厭的 前任女友跟男友全家人仍然保持良好關係,即使我已經嫁夫生子,離開北美洲數年,她還是只要在S媽媽家看到聖誕卡片上的法國郵戳就發狂。

像這樣的狀況,再要說可以當朋友就是自欺欺人了,即使S堅稱一切沒有問題,我態度很友善然而堅決的中止了所有的聯繫,一點也不介懷,損失的不會是我。但是 S媽媽跟我仍然保持遙遠而親切的情誼,我們通信,卡片,電子郵件,偶爾說電話,談論書籍〈我們都迷哈利波特,電影第一集還一起去看呢〉、小孩、語言、飲 食、 旅行,交換彼此生活的新聞,但是我們很有默契的從來不談S,我不好奇,S媽媽亦不大八卦,S幾次三番想從親娘那裡打探我的消息均不得要領,反而伯母跟我成 為忘年之交了。

所以,分手之後要還可以當朋友,先決條件是「沒有愛」。也許只是喜歡過,沒有徹頭徹尾愛上,也許是愛情消失/褪色/蒸發,但是如果一星愛火未熄,眼睜睜看 著一度屬於你的吻落在別人唇上,曾經熱情凝視你的雙眸如今為別人閃亮,視線再也落不到你身上,那種心痛委屈傷懷妒意難堪羨慕……種種酸楚加在一起,怎麼可 能有真正的友誼?

還有,必須兩造均沒有傷害過對方,沒有金錢上的糾葛,沒有恩怨,沒有虧欠,沒有負心,沒有夾纏不清,雙方心態在同一個時區轉變,沒有誰不甘心不放棄,沒有 誰自覺吃虧吃味吃醋,沒有誰受委屈,即使能給對方幸福的人不是自己,還是願意對方快樂,天時地利人和,缺一不可,難度非常非常高。

曾經深愛過然後再分手,很難做到真正清風霽月的純粹友誼,而且因為曾經相處日久,那股熟稔的味道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就跑出來,他記得妳喝咖啡不加糖,喜歡放 兩個奶油球,妳記得他襯衫襪子內衣褲的尺碼,再時時來往,不但招人誤會,給人藕斷絲連的印象,又叫新伴侶心中疑惑難堪,何苦來哉。

我覺得會分手,大抵是無法相處的成分多,不需要假惺惺勉強自己仍然做對方的朋友,與其怕人說自己小氣多心計較,忍耐得吐血胃痛,不如乾脆承認不大方,又不是買賣不成仁義尚在,情人做不成也不做朋友又不犯法。

也不要一廂情願的真把對方還當成多麼要好的朋友,有事沒事就去找人家吃飯看戲幫忙什麼的,然後又不能接受對方有新的伴侶,給自己的時間比重不同於往日,苦 苦埋怨人家「重色輕友」之類的,捫著良心自己說,這樣難道不是假冒朋友之名行情人之實?自欺欺人的結果往往是自取其辱呀。

可也不必翻臉不認人,能夠維持客氣,路上碰了面,可以打打招呼就夠了,對後來的伴侶亦須公平。

誠然新伴侶亦應該尊重人都有過去,可是,也沒有理由老是把歷史懸在你們中間,試煉人家的信任和感情。

過去的舊夢,讓它過去算了。





Latte時間:

4. 為什麼不找我?我意見少,耐心好,付賬可爽快的。

5. 因為V重感冒,吃了藥早睡,沒有起來覆女友的奪命連環扣,他們家十一點以前全家就寢完畢,電話插頭拉出免得該女再煩,找不到男朋友的女人認定V全家聯盟阻撓她,是因為我在他家,於是發狂,遂演出瘋女十八年鬧劇一場。

6. 跟M初相識我們談及對約會的看法,我一貫坦然告知,「我喜歡比較『輕』的約會,不要未來/承諾/永恆那一類的東西,有空時見面,沒閒暇不需掛念,你要約會 旁人儘去不妨,可是不要找我大鍋炒,我亦無打算為閣下立貞節牌坊,你如果打算結婚我就不是你的對象了。」他大笑,以為我玩手段,以退為進:「妳們開始都是 這樣說的。」我也並不動氣,「Try me。」後來發現我是認真如此,他反而陷溺得更深,夫復何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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