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今天的輔導課預定進行《秘密》三、四章的討論,不過本週針對書的討論沒有很多...
可能是因為大家都忙到沒空看XD?

之前只附上連結,簡單來說的話,《秘密》從頭到尾,都在說同一個事,叫做「吸引力法則」。
要用一句話帶過的話,就是:「信念創造實物」。

今天的討論,有一節課,是討論芷葳提出的不同的想法:信念就只是個信念,不會創造任何東西。
大家討論這點時,我有提到一句:「如果強力的信念一定會實現,那我們現在為什麼會這裡?」
後來我們就針對這句進行很久的討論,老師也放了一段影片給我們看→海豚人

老師讓我們看影片是為了表達出一件事:
片中那個男孩,眼睛的確是看不到的,可是,他用別的方式「看到」了。
以跳脫形式的方法來說,他是「看得見」的。

老師跟我們討論到一個重點,其實是他上回也講過的:
「有時,我們會被形式限制住,而忽略了我們真正想要的是形式背後代表的感覺。」
影片中的男孩的觀點延伸到我們身上來說,我們的身體的確是不健全的,可是,我們想要的東西背後所代表的「感覺」,並不會因為「不健全」,就不能得到。
一定有別的不同形式的方法,可以得到同樣的感覺。而不是拘限在,一定要達到某個條件。

我有醍醐灌頂的fu...=v=+


透過別人的角度去看同一件事情,得到的結論完全不同...我真的覺得上這門課很有趣吶。
還有三次的課,值得期待囉=v=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殘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