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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蹤了兩個星期的人昨晚上線。
我晃神的情況,突然一下子清醒多了。
...真是個沒路用的傢伙。我說過不要等他。
排除我到底有沒有立場的問題,我的確是不想等。
但想是這麼想,實際上我在做的事...又是另一回事。
十月開始和他吵架,
現在回想起來,那一段時間的記憶很模糊...
除了彼此說出的那些不理智的話(我承認大部份是我說的= =),
以及落在心上輕輕重重的傷害之外。
或許是記住了太多的感覺,其他的事情,就變得模糊了。
相較之下,離開之後的記憶就清楚得多。
遇到的人或事...感情不再經常性的混成一片迷離。
或許是身體裡某個地方在隱隱作痛,所以,就比較清醒了吧。
我以為,清醒之後,就會慢慢的,不再沉醉。
走遠一點,理智就會更清明一些。
不過,這兩個星期證明...顯然,高估自己的理性是我的專長=_="
請,再給我一些時間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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